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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忻州:13人涉黑团伙及3名“保护伞”在忻府区法院出庭受审(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17日上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忻府区破获的首起涉黑刑事案件在忻府区法院公开开庭,赵某、谢某、李某等16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以被告人赵某、谢某、李某为首的13人团伙,自年以来在忻州市国、省干道采取驾车故意碰撞过往的外地大货车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诈骗、抢劫等犯罪,逐步形成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截止年3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共实施各类犯罪起,非法获利70余万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导致众多从事运输业的外地货车司机不敢途经忻州路段,严重破坏了忻州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认定,被告人赵某、谢某、李某等13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抢劫罪。在本案侦办过程中,司法机关“破网打伞”,一并查处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3名国家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案提起公诉。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忻府区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刑事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受理案件后,忻府区法院*组高度重视,由*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润玉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审理、庭审安保、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为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范越伟院长、赵润玉副院长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并要求合议庭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策,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案件判决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3.忻州:帝豪花园业主遭遇“一房二卖”、疑遭报复房屋更名被拒!
(来源:忻闻大汇)
忻州市的刘先生于年10月从山西晋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业地产)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位于建设北路帝豪花园的一套住宅,当时购买就是看中该小区属长征小学的学区房,而且在认购书中双方也明确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签注备案之前,认购人可以申请更名两次。
但就是这次购房经历,通过与开发商晋业地产工作人员的两次接触,让刘先生感受到了开发商晋业地产的霸道与冷血,直呼“惹不起”!第一次是自己全款购买地下室遭遇“一房两卖”:在自己购买地下室更换密码锁防盗门并装修好的两个多月后,开发商突然告知,由于售楼部工作人员疏忽,这间地下室又卖给了另一位业主,希望他无条件腾退!对这一无理要求,刘先生没有答应,但没想到的是,会因为此事惹恼了开发商,为自己日后房屋更名带来了麻烦。
由于孩子今年要上小学,年3月,刘先生找到售楼部要求更名,一位自称是售楼部段经理的答复,楼盘已开具税票,不能更名啦!刘先生到税务局和房管局查询后得知,自己购买的帝豪花园楼盘既没有在房管局签注备案,更没有在税务局开具税票,刘先生又到晋业地产财务部查询核实了没有开税票的情况后,再次找到段经理,被戳穿谎言的他又换了个说法,说是晋业公司的李志成董事长不让给自己房屋更名,要想办这个事,必须李志成同意才行!无奈的刘先生多次到晋业公司寻找李志成董事长都未能见上面后,找到段经理想问问李志成的联系方式,以及怎样才能找到李志成董事长本人?这位段经理恶狠狠地直接甩出“我又不挣你的工资,凭什么要告诉你”的话后,就扬长而去······
刘先生看到晋业地产帝豪花园售楼部段经理现在如此恶劣的态度,与自己买楼时售楼工作人员相比简直是天地之差!当初承诺的天花乱坠,现在却不按协议执行!售楼部工作人员自己犯错“一房二卖”,想让业主背锅不成,又用“下三滥”手段报复业主!刘先生想不明白如此不守信用的晋业地产,如此对待业主的帝豪花园,会越来越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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