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广告法》应去掉“明知或应知”这个主观条件,对虚假广告代言人的侵权行为认定为无过错原则,从而加大其法律风险,使其抵御巨额代言费所得到的诱惑,对虚假广告说“不”。此外,相关法律还要明确广告代言人的义务。如美国要求广告代言人必须是此产品或服务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一旦查出不实,就要处以重罚。相关部门最好能建立虚假广告代言人的“黑名单制度”,将其违法行为记入诚信体系,终生不得进行广告代言。
6月6日,从省司法厅了解到,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与往年相比,我省又多了21个县放宽条件,而且在校的大三学生也可以持学校证明报名参加考试。
想到一座油田的世代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