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大意过失作为一种心理活动,也是一种在一定主观意识和意志支配下的行为,这就表明了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作用于客观世界是有认识的,是有正确认识能力的。[1]疏忽大意过失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是行为人具有应当预见的能力,客观基础是发生了实际危害结果。其中“应当预见”是确定疏忽大意过失犯罪成立的关键所在。行为人在客观上发生危害结果后,是否构成疏忽大意过失犯罪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应当预见的能力。[2]因此,疏忽大意过失的判断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否具有应当预见能力的判断。
两手掌对搓,至手心热后,分别放至腰部两侧,手掌向皮肤,上下按摩腰部,至有热感为止。早晚各一次,每次约200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