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1年9月14日,《上海证券报》发表了题为《水泥下半年涨价"号角"或吹响 机构对决江西水泥》的文章,其中和公司有关的传闻:
传闻1、“昨日,南方水泥下属省级区域公司江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在赣中(南昌、丰城),赣西、吉安等地从9月10日起对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的消息在上被热转”;
传闻2、“据披露,今年上半年,江西水泥从南方水泥分配到4398.9万元的现金红利;尖峰集团公告称可得分红3299.18万元,两家公司将这些分红全部计入上半年收益”。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传闻情况说明如下:
1、传闻1情况属实:根据市场事实,南方水泥下属省级区域公司江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在赣中(南昌、丰城),赣西、吉安等地从9月10日起对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
2、传闻2情况属实:今年上半年,公司从南方水泥分配到4398.9万元的现金红利全部计入今年上半年收益(详见公司7月1日的2011-27号公告)。
目前公司持有南方水泥1.4%的股权,南方水泥分红是按照该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决定,未来收益情况公司暂无法判断。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并确认,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目前,公司核心区域市场产品销价总体稳定。今年1至8月份公司产品销售1102万吨,与去年同期的880万吨相比增加了222万吨;今年8月份公司产品平均不含税销价约331元/吨,与去年同期234元/吨相比上涨了97元/吨。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提示
敬告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